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各地的建筑工地都在快速增多,工地揚塵已成為導致大氣污染的一個重要因素。從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組對相關區域強化督查的情況來看,建筑工地揚塵管理問題也比較突出。要打贏藍天保衛戰,必須綜合施策,加強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切實補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短板。
細化責任分工。建筑工地種類繁多,有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其揚塵防治工作既涉及不同監管部門,又涉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為提升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效果,必須按照“誰的轄區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誰污染誰防治”的原則,界定建設、市政、交通、各建設指揮部等部門在工地揚塵防治中的監管責任及屬地管理責任,努力實現各部門既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必須明確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施工單位的落實責任、監理單位的監理責任,努力在三者之間構建好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閉合回路,實現無縫對接。
強化源頭管控。各建筑工地主管部門要結合日常宣教,向企業講清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措施和標準,告知相關責任主體違反揚塵治理有關規定將受到的行政處罰依據和數額,引導其自覺履行揚塵防治責任。要對照 “六個”的要求,積極推行工地防塵設施標準化,嚴格將施工圍擋、主干道硬化、清洗設施配備、圍擋噴淋、是否按要求安裝監控并聯網、是否有防治方案和專項防治資金等作為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審批的前置條件。揚塵防治硬件設施達不到要求的,不予辦理審批,不允許開工建設。
嚴肅問責懲處。對揚塵污染防治不力的建筑工地及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實施嚴管重罰。對不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責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關規定將其不良行為納入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系統,情節嚴重的進行通報批評、查處,并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并與市場準入、評優評獎、資質晉升、招投標等相掛鉤。涉及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單位的,一律暫停辦理預售許可證,暫停辦理網簽。對監管責任不落實、不到位的政府部門和個人,依規提請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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